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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某故意杀人案辩护

2016/10/8 21:09:48
结果出来了,这个结果不是侦查机关认定的追打时动刀,也不是审查起诉机关认定的发生争执就动刀,而是互殴中动刀。三种不同情况下的动刀,在法律上就有不同的结果,也就是追打时动刀时防卫、发生争执就动刀故意就更明显,互殴中动刀说明双方都存在过错。可以说,三个机关认定了三样事实。审判机关的认定这个事实,虽然与我们的辩护意见有一定距离,但是这个意见不能不说是辩护意见促成,是一个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平衡的结果。
不论如何,潘先生离开了死亡线,对于潘先生、家属和亲友以及我们辩护律师愿意看到的结果,这个案件判决后,潘先生没有再提出上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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