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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确权案代理

2016/10/7 12:26:22

编者案:这个案例已由方桂法律师撰写成案例故事,刊登在2001年《律师与法制》第8期法制万象栏目,浙江网络图书馆上可以查阅到这篇案例故事,我们律师的办案思路和观点都已经融入相关意见,以下是这个案例故事的再现。

【作 者】 方桂法

【刊 名】 律师与法制

【出版日期】2001

【期 号】第8期【参考文献格式】方桂法.谁主方岩山顶土地[J].律师与法制,2001,(第8期)



谁主方岩山顶土地


永康方岩山,浙江省级风景名胜区,悬崖峭壁,挺拔俊秀,素有人间仙境之称,是我国东南的游览胜地之一。而在方岩山顶上的10.501亩(老亩,下同)山林土地权属争议却鲜为人知,这不大不小的山地,近20年来一直牵动着有关政府领导和两个村村民的心。如今,这两个村在屡次申请确权无望后,把永康市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。

土地确权代理案例

山地和争议

 方岩山坐落在方岩风景区管理处岩上岩下两村境内,岩上岩下两村的前身为岩下街村。方岩山所有权权属争议的山地就在后山顶上,包括原由方岩山广慈寺所有的山项大菜园、龙背、后龙等8块、计7.334亩开垦地,方岩殿西花园0.167亩什地,方岩山顶3亩山林,总计10.501亩山地。

两村认为,这部分山地,土改征收后分配给村上的僧悟拔等13人所有,后经农业合作化改造,转为岩下街村集体所有,现为两村继受。

 永康市方岩风景区管理局(下称管理局)则认为,这部分山地土改时已征为国有,同时方岩山的山林权于1985年9月1日由永康市人民政府确认为方岩管理处所有。

土地确权行政诉讼代理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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