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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“黑”案辩护

2016/10/6 20:44:59

编者案:该案是浙江某市一托运部招聘了运达地新疆某市一些人员前来组货,在组货过程中发生一些事件,浙江某市检察机关以涉“黑”犯罪起诉,公诉人组团出战。11名被告聘请了4名律师,4名律师都不约而同做不构成涉“黑”犯罪的辩护,其中我们的方桂法律师为艾达尔艾力·麦麦提斯迪克辩护。最后,全案轻判处理,被告人没有上诉。


2002年底的一个下午,在浙江某市人民法院的大审判庭里,坐满了旁听人员,检察机关由付检察长率队指控,全程庭审录像,在书记员旁专设了翻译席,演绎了一场“黑”与“白”的辩论,这场辩护可圈可点,是一场与检察长团队同台抗辩,与参与日本细菌诉讼的高级律师肩并肩,与少数民族黑老大面对面精彩辩论。



副检察长率队指控
检察机关早早在审判庭里布置好了摄像设备,副检察长率队一行三人在公诉人席位就坐,庭审进行法庭调查后,检察机关指控:
2000年5月份,被告人钱某受“刀疤”等人组货的影响,为了控制货源,通过新疆某市公安局高某等人召集在新疆某市有一定社会名气、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疆人莫敏·27名社会闲散人员。为了在组织期间便于管理,防止逃跑,莫敏·艾麦提将10余人关押在新疆某市的其中一户亲戚家,并由一人负责看管,限制人身自由。同时,为了在浙江某市防范组货发生冲突,雇人打了各种刀具数十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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